公告:外語學院108學年度「外語翻譯」、「外語華語教學」、「外文外交」等3個學分學程申請及審查程序

說明:

一、各學程設置規則及申請表:請自外語學院網頁下載:

http://www.tf.tku.edu.tw/language/web_page/670

二、受理收件時間及地點:有意申請的同學應於108年6月17日(一)~21日(五)下午2:00-5:00

將申請表及應附資料送達外語大樓FL413外語學院進學班辦公室

三、審查程序:

7月1日(一)申請表(紙本)、申請名冊(電子檔)分送至學生申請修讀之外語系進行初審。

7月4日(四)學生申請修讀之外語系將申請表(紙本)及申請名冊 (電子檔,請註記是否通過初審,未通過者請註明原因)送外語學院院辦複審。

7月25日(四)院辦將通過修讀名冊(電子檔)傳送學生申請修讀之外語系公告,申請表(紙本)交該系存查。

四、因107學年度起各學程修習科目認定表修正,若各系因故停開相關課程時,得以修習各語系之其他學分數相同選修科目替代,從寬進行學分學程認證。

五、108學年度起增設「雙外語經貿人才學分學程」,計畫表請詳院網頁學分學程專區,於108學年度開學第一週開放申請(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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