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3學年度各學系轉系標準表

說明:

一、依本校行事曆規定,113學年度轉系申請日期自113年3月8日至3月14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各學系轉系名額、轉系申請表及申請轉系轉出名冊表格將於113年3月8日前公告並傳送各學系。

三、依教育部109年12月10日臺教高(二)字第1090175929號來函規定,自110學年度起禁止大學於校內不同學制間之轉系。

四、檢附轉系標準表(附件1)及學生轉系規定(附件2)。

五、業務承辦人:註冊組簡文慧專員,分機2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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