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1學年度第2學期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校外住宿租金補貼」作業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2年2月2日臺教技通字第1122300224號函辦理。

二、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請於112年3月20日(星期一)16時前,攜帶校外住宿租金補貼申請書(如附件1)及相關證明文件親至商管大樓B415辦公室向蔣德馨校安提出申請,繳交資料不完整且未依時補件者,不予受理。

   三、申請資格:

      (一)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學生:檢附申請書、租賃契約書正本及影本(正本於審查後歸還)、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中低收入戶身分證明、入款帳戶影本。

(二)符合本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學生:檢附申請書、租賃契約書正本及影本(正本於審查後歸還)、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及含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入款帳戶影本。

四、檢附校外住宿租金補貼問答集(如附件2)供參。

五、賃居中心蔣德馨校安,分機:3227;email:604815@365.tk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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