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產經財務學分學程開始受理申請。(截止日期:3月5日(五)中午12時前)

說明:

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3月5日(五)中午12時止

二、二年級以上在學學生,對產業經濟與財務金融相關領域有興趣,修畢「經濟學」及「微積分」成績及格,每科至少4學分,且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者,均可申請修習。

三、申請方式:請填妥申請表及檢附成績單,於截止日前資料繳交至產經系系辦(商管大樓10樓B1016室)。

四、檢附實施規則、課程清單及申請表。

五、承辦人:洪紹庭助理,分機2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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