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淡江大學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受影響學生之安心就學措施

一、開學選課

放寬選課機制,不受每學期最低應修科目學分數限制。

1.比照外國學生來台就學辦法規定,選課時間延長至學期第六週截止。

2.協助個案以通訊方式人工申請加退選課程,通訊方式包含郵寄、電子郵件及傳真,將報告傳送至各系所,由系所簽核後送教務處辦理。

3.如有同學因放棄赴陸交換致錯過初選時間,又因課程額滿無法選課時,以個案方式處理。

二、註冊繳費

得以通訊方式向教務處申請延後註冊及檢具相關證明補辦程序,並得委託他人辦理相關作業。

1.延後學生註冊時間至學期第六週截止。

2.協助學生線上繳費。

3.修習學分數如未達最低應修學分數,依所修學分數繳交學分費。

三、修課方式

學校於確保學生學習品質之前提下,得以彈性措施,積極提供同步或非同步之遠距教學協助學生修讀課程。

1.鼓勵學生選修遠距教學課程。

2.請假期間所缺課程,不另行補課,學生可透過iClass學習平台或Moodle教學平台學習。

3.擬於Moodle或其他遠距教學平台放置課業輔導線上課程,包括校內課程和校外資源,供學生重複瀏覽。

四、考試成績

1.學校得依科目性質,調整成績評定方式,以補考或其他補救措施處理科目成績,補考成績並按實際成績計算。

2.依科目性質,教師視個案情形調整成績評定方式,以線上測驗、補考或繳交報告評定。

五、學生請假

學生得以通訊方式向學校(學生事務處)請假及檢具相關證明補辦程序,並得委託他人辦理相關作業,不受缺課扣考、勒令休學規定限制。

六、休退學及復學

1.休學:學生得以通訊方式向教務處註冊組申請休學及檢具相關證明補辦程序,並得委託他人辦理相關作業,毋須註冊及繳納相關學雜費用,不受期末考試開始後不得申請休學規定之限制;休學期限屆滿仍無法復學者,得予專案延長休學期限。

2.退學:得退回相關學雜費用,不受學生退學時間點限制。

3.放寬退學規定:本校得審酌學生身心狀況及學習需要,使學生不受學業成績不及格退學規定限制。

4.復學後輔導:若學生復學時遇有原肄業系所變更或停辦時,本校得輔導學生至適當學系所修業,且系所應對學生進行選課輔導。

5.延長修業期限:若學生修業期限屆滿仍無法修畢應修科目學分者,本校得專案延長其修業期限。

七、畢業資格

1.畢業應修科目學分:學校依課程之科目性質,酌情調整課程(如實習、體育及服務學習)之學習內涵及學習時數。

2.其他畢業資格:學校得放寬學生畢業資格條件(如英文檢定、證照考試)提供學生替代方案。

3.108學年度第2學期預計畢業學生,若限制入境辦理休學者,仍須復學完成畢業規定後方可畢業。碩博士班學生108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學位考試,得先行註冊,限制入台學生學系得視學生情形申請以視訊方式進行學位考試。

八、資格權利保留

學校得酌情學生身心狀況及學習需求,協助學生保留赴境外修讀雙聯學位,研修或交換之資格,參與職訓課程、建教或產學合作計畫等之資格。

九、學校相關輔導協助機制

1.啟動關懷機制:瞭解學生身心狀況、課業學習、職涯輔導之實際需求,適時轉介關單位,以提供所需資源,協助學生渡過難關。

(1)請學生事務處、學系及其他相關單位進行關懷輔導。

(2)協調學長姐或授課教師進行補課及課程輔導。

2.個案追蹤機制:建立專案輔導單一窗口,學校得自行指派專人或專責單位追蹤個案現況及後續修業情形。

3.維護學生隱私:學校處理學生就學事宜,應依相關規定辦理,注意個人資料保護事宜。

十、本安心就學方案適用對象

1.陸生。

2.因本事件(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而受管制之本國學生、港澳生及外籍生。

淡江大學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受影響學生之安心就學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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