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校外住宿租金補貼申請日至10月20日截止

主要

淡江大學學校財團法人淡江大學辦理教育部110學年度第1學期大專校院弱勢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作業說明

110年9月18日修正

  •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學生:檢附1.區公所出具低收入戶、中低低收入戶證明文件、2.申請書(雙面列印或至B418聯合服務台領取)、3.完整租賃契約影本(以A4大小縮放依頁次順序影印)、4.建物第二類謄本(攜租屋合約至地政事務所申請,用途須為住家用、宿舍等非營利用途)、5.郵局存摺影本。
  • 符合弱勢助學金補助資格學生:檢附1.含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2.申請書(雙面列印或至B418聯合服務台領取)、3.完整租賃契約影本(以A4大小縮放依頁次順序影印)、4.建物第二類謄本(攜租屋合約至地政事務所申請,用途須為住家用、宿舍等非營利用途)、5.郵局存摺影本。
  • 本校收件後送教育部於110年11月15日前完成家庭年所得查調。查調不合資格學生,請於110年12月5日前檢附佐證資料(1.國稅局出具之學生本人及父、母親共3人之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清單,2.國稅局出具之學生本人及父、母親共3人之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等文件)申請修正。
  • 本校於110年12月27日前向教育部申請經費。
  • 本校收到教育部補助經費後於111年1月15日前撥發至學生帳戶。
  • 補助計畫、Q&A:公告於本校雲端租屋生活網,公告區,請自行閱讀。
  • 申請書:請至B418聯合服務台領取,或至本校雲端租屋生活網https://house.nfu.edu.tw/TKU 文件下載區下載,
  • 租賃契約書影本, (以A4紙張依頁碼順序完整影印) 租賃日期須在110年8月1日至111年1月31日期間(如租期中斷續租,需檢附續租合約影本)
  • 建物第2類謄本(請攜合約至地政事務所申請,用途須為住家、宿舍、農舍等非商業用途)
  • 另學生本人需自行至出納付款平台登錄匯款帳號,登錄後將紙本印出,另外檢附存摺影本1份送交總務處出納組查核,俾便後續撥款作業。(出納平台網站連結 https://finfo.ais.tku.edu.tw/pmt/PMTLogin/Login )
  • 請申請人至GOOGLE表單登錄申請資料 https://forms.gle/X165Fp5wSwiboosHA

 https://reurl.cc/pxgx8Q

附註: 申請資料檢核與登錄:

  • □證明1份(低收、中低收須由區公所出具,弱勢助學須檢附含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
  • □申請書正本1份,請雙面列印。
  • □租賃契約書影本1份,請以A4雙面影印,租賃日期須包含110年8月1日至111年1月31日期間(如租期中斷續租,需檢附續租合約影本)。
  •  □建物第2類謄本1份(至地政事務所申請,用途須為住家、宿舍、農舍,不可為商業用途,不可影印)。
  • □存摺影本1份。
  • □至本校出納付款查詢平台登錄匯款資料,另繳交匯款資料及存摺影本1份至出納組。
  • □至GOOGLE表單登錄申請資料https://forms.gle/X165Fp5wSwiboos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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