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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4年度「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計畫」申請事宜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4年5月26日臺教高(一)字第1142201406號函辦理(附件1)

二、旨揭獎勵申請須知詳附件2

三、依前揭要點規定,請符合資格同學至旨揭計畫官方網站http://www.moe-idc.org

四、線上申請,登錄資料簽名再列印,並備妥應繳文件,於7月1日前送交系辦。

五、獲獎金獎勵之學生,需履行相關義務;未履行者,教育部得不核給獎金。

    學生須履行之相關義務請詳閱附件2之第五點。

六、本案業務承辦人:生活輔導組王郡鴻學輔創新人員,分機:2946。

七、本活動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1:消除貧窮及SDG4:優質教育連結。

學生事務長   武 士 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