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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實習課程

【課程資訊】

115學年度本系開設校外實習課程如下:

開課學期課程名稱學分數實習期間授課教師實習時數要求
上學期企業實務實習2學分暑期王永才老師每一學分以實習三十二小時以上為原則
下學期企業實習9學分學期間池秉聰老師以實習四百八十小時以上為原則

備註:校外實習課程由系辦統一送選課名單至註課中心加選,請於加退選週自行至校務資訊系統查詢選課資料(依上課星期、節次列表)確認,如有問題再盡快跟系辦聯繫,期中退選須由同學自行於系統操作。


【實習法規】

淡江大學學生校外實習實施要點

淡江大學經濟學系學生校外實習實施要點


【申請流程】

企業實務實習課程

依王永才老師公告之規定進行申請

企業實習課程

1. 查找實習單位:請參考系網頁「職涯資訊/企業實習」專區標註【本系實習課程】之實習單位 → 依單位規定投履歷應徵、進行面試
2. 申請修課:收到錄取通知 → 填報系上「校外實習修課申請表」Forms表單,向系辦確認是否收到錄取名單
3. 簽約、選課與加保:系辦通知錄取學生簽訂三方合約及填寫加保所需資料 → 系辦統一送出校外實習課程代選名單至註課中心並協助加保團體險 → 同學在加退選週可於系統確認


【實習單位】

實習地區:依授課教師規定,原則上以新北市、台北市為限。
非本系網頁公告之實習單位和實習地區無法取得學分

目前已洽談之實習單位如下,職缺資訊公告於系網頁的「職涯資訊/企業實習」,實習單位將視情況持續更新。

實習期間:2月至6月,詳細日期依各實習單位規定

115學年度上學期:
1. 淡水第一信用合作社
2. 遠見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大有台北營運部
3. 美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4. 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15學年度下學期:
1. 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 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4. 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5. 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6. 美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意事項】

1. 申請實習時請注意實習單位規定之實習期間及每週實習時間,確認可配合再應徵。
2. 若同時錄取多家實習機構,請自行斟酌要前往實習之機構,勿於簽約後變更。
3. 欲修習校外實習課程者,請配合系上規定辦理,若未依公告申請,將不予修習實習課程,請同學務必配合。
4. 若提早終止實習則不給予課程學分,請同學慎重考慮。
5.學生因病或特殊事故不能完成修課者,經本系「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同意,始得申請退選,退選後無學分或學分不足(大四少於9學分)者須辦理休學,並得依本校休、退學退費標準申請退費。
6.校外實習課程由系辦統一送選課名單至註課中心加選,請於加退選週自行確認,如有問題再盡快跟系辦聯繫,期中退選須由同學自行於系統操作。